由 MARNI USA CORP 公司提供和銷售帶有“Marni”品牌的產品(“產品”,單獨的“產品”),稅號為 52-2347240,註冊辦事處位於紐約(美國),地址為 220 West 19th St . 11th Floor(「賣方」或「Marni」)在網站www.marni.com.tw(「網站」)上受這些一般銷售條款和條件(「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約束。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在賣方和買方(此處定義)之間就網站上的產品訂單建立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賣方可以透過在網站上發布修訂後的條款和條件來修改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恕不另行通知。買方下訂單時在 www.marni.com.tw 上發布的條款和條件將管轄該購買。建議買方在提交買方訂單之前仔細閱讀這些條款並檢查買方訂單的詳細資訊是否完整且準確。賣方的使用條款經引用併入本文。有關賣方如何收集、使用和揭露買方資訊的信息,請參閱賣方的隱私權政策。
透過本網站銷售這些產品是由賣方根據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所示的條款直接進行的,並遵守現行的適用的美國法律。本網站的任何使用者都可以透過本網站「客戶服務」部分中指定的聯絡資訊直接聯絡賣家的客戶服務團隊,向客戶服務人員索取任何資訊。每個在網站上購買產品的用戶還可以獲得有關訂單和發貨、退款和產品退貨的資訊。使用者可以透過以下電子郵件地址直接聯絡賣家:[email protected]。對於任何其他法律訊息,建議使用者查閱網站中與每個特定請求相對應的部分。
賣方商業政策
1.1 賣方在網站上提供待售產品,並僅針對透過本網站購買產品並符合消費者資格的使用者(“購買者”,每個人均為“購買者”)進行電子商務活動。該網站僅供賣方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消費者」)銷售 Marni 產品,因此嚴格禁止購買產品進行轉售。購買轉售是指某人購買 Marni 產品並將其轉售或打算轉售給其他人(消費者、企業或任何第三方)。如果賣方認為買方參與轉售購買,賣方保留對買方採取任何行動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限制向買方銷售、取消買方訂單和/或暫停或關閉買方帳戶。
1.2 下訂單即表示買方同意受下列條款和條件的約束。如果買方不同意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約束,您不得下訂單。
1.3 賣方在網站上提供待售產品並進行電子商務活動,且僅針對年滿 18 歲且符合上述第 1.1 條消費者定義的使用者。
1.4 考慮到其商業政策,賣方保留不處理來自不屬於消費者定義的人員和/或 18 歲以下人員的訂單和/或不符合其商業政策的訂單的權利,並且/或不符合下面列出的內容。
1.5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專門規範買方在網站上購買的產品的採購訂單(“訂單”,單獨稱為“訂單”)的報價、轉發和接受,並因此管轄每個買方和賣方之間的關係。
1.6 重要提示:買方應特別注意第 8 節(行使退貨權的條件)、第 5 節(價格和付款)和第 12 節(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這些條款限制了賣方對買方的責任並影響爭議的解決方式。
1.7 一般條款和條件不規範賣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務或產品的銷售,這些服務或產品的銷售可以透過連結、橫幅或其他超文本連結顯示在網站上。建議買家在發送訂單和購買上述第三方提供的任何類型的產品和服務之前,仔細檢查這些產品和服務的銷售條款和條件,因為賣方特此聲明,其不負責提供此類第三方提供的服務和/或產品銷售和/或一般而言,用於在網站使用者與所述第三方之間完成電子商務交易。
買方資訊
2.1 買方確認其在向賣方註冊帳戶或下訂單時提供的任何個人資料在各方面均真實、準確、最新且完整;並且買方將透過更新買方線上帳戶上的這些詳細資訊立即通知賣方個人資料的任何變更。賣方將僅使用賣方隱私權政策中規定的買方個人資訊。
2.2 買方同意不冒充任何其他人或實體或使用假名或買方無權使用的名稱。
如何與賣方簽訂協議
3.1 訂單只能由年滿 18 歲且不處於法律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下達。為了與賣方簽訂在網站上購買一件或多件產品的協議(「協議」),買方應以電子格式填寫訂單表格,買方將在締結協議之前立即看到該訂單表格協議(「訂單表」) ,並應按照在協議簽訂前的各個階段發送給買方的說明,以電子方式將其發送給賣方。
3.2 在繼續購買產品之前,透過提交訂單,買方將被要求仔細閱讀一般條款和條件以及有關買方退貨權的規定,以及本一般條款和條件第 8 條的相關規定「行使退貨權的條件」以及網站的相關部分。買方還將獲得賣方為購買產品而提供的商業和合約條件的摘要,包括一般條款和條件的參考以及以下資訊的摘要: 每個產品的基本特徵 – 取決於訂單- 標明其價格(包括所有適用的稅費和關稅);買方可用於購買產品的付款方式;產品的交付方式;賣方處理索賠的方法和處理;產品的運輸和交付費用;賣方的參考資料、地理位置和電子郵件地址;以及產品的預計出貨日期。此外,賣方將向買方提供行使退貨權的條件和程序以及退回所購產品的程序和時間的摘要(將由賣方在產品受退貨限制的包裝中提供)訂單將被交付)。無論如何,特此提醒買方注意產品符合性的法律保證,並將向買方提供賣方售後服務的聯絡資訊。
3.3 訂單將提供有關所購買的每種產品的基本功能、相關價格(包括所有適用的稅費或關稅)和運輸費用(包括買方因選擇特定產品而需要支付的任何額外費用)的摘要資訊。運輸和交付類型與賣方定義的“標準”不同和/或更快)。只有在賣方驗證了其中包含的與買方所下訂單相關的所有數據的正確性後,本協議在賣方透過電子方式收到訂單後才具有約束力。
3.4 賣方收到訂單後,訂單將在處理訂單所需的時間內存入賣方的資料庫,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均始終遵守適用法律。買方可以透過查閱網站上的「您的訂單」部分來存取訂單。
3.5 提交訂單時,買方將被告知提交意味著有義務支付所示價格。在提交訂單之前,買方將被要求識別並更正有關其自身資料的任何錯誤。
3.6 簽訂本協議的語言為英語。如果以英語以外的語言提供且買方接受的通用條款和條件的版本之間存在任何衝突,則以英文版通用條款和條件的含義和解釋為準。
3.7 協議簽訂後,賣方應負責訂單的處理。
3.8 填寫訂單後,買方將有機會選擇「精品店提貨」服務。因此,如果在填寫訂單之日產品在零售店(定義見本一般條款和條件第 6.2 條)有售,則買方可以直接向該零售店領取產品。一旦買方收到產品已準備好領取的電子郵件通知,即可進行領取,且不影響本一般條款和條件第 6 條的規定。
3.9 賣方不得處理訂單:
• (i) 產品缺貨;
• (ii) 如有報告或懷疑有欺詐或非法活動,包括懷疑購買是出於商業目的;
• (iii) 賣方無法授權買方付款或買方的帳單資訊無法驗證;
• (iv) 若客戶未能履行與賣方先前協議規定的義務。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應在任何情況下在提交訂單之日後三十 (30) 個日曆日內透過電子郵件通知買方,協議尚未簽訂,賣方無法繼續進行命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買方已經提交了訂單並支付了相關價款,賣方應將買方已支付的金額退還給買方,並且本協議應被視為終止。賣方沒有義務以任何理由向買方退還任何其他金額。
3.10 以電子方式提交訂單,買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在與賣方的關係中遵守本一般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如果買方不同意一般條款和條件中包含的任何條款,請不要提交訂單。
3.11 透過提交訂單,買方聲明了解並接受網站上包含的一般條款和條件以及任何性質的進一步條款和條件/信息,即使它們是通過鏈接引用的,包括但不限於條款使用、隱私政策和退貨權信息。
3.12 協議簽訂後,賣方將透過電子郵件向買方發送訂單收據,其中包含一般條款和條件以及有關退貨權的摘要文件,以及已包含在訂單摘要中的所有資訊。買方在購買產品之前應查看的商業和合約條件。
產品描述和價格
4.1 本網站僅販售原創產品。
4.2 產品的基本特徵在網站上的每個「產品表」中都有介紹。網站上的產品圖像僅供說明之用。由於您裝置的顏色顯示,購買者的產品及其包裝可能與網站上的廣告圖像略有不同。賣方特此明確排除這方面的所有責任。
4.3 產品的價格可能會更新。在填寫並提交訂單之前,買方有責任檢查其打算購買的產品的最終銷售價格。
4.4 賣方不能接受來自「選擇您的國家」部分中顯示的國家以外的國家的買方請求。
4.5 如果買方行使退貨權,賣方有權不接受商品的退貨,或不退還買方購買商品時所支付的款項。它們的標籤和/或其基本和/或定性特徵已被更改和/或已以任何方式損壞。
價格和付款
5.1 網站上顯示的產品價格以美元為單位,僅在美國有效。網站上顯示的產品價格可能會不時變更。此類價格不包括運輸和裝卸費用,也不包括適用的銷售稅。買方負責支付可能適用於買方訂單的任何州和地方銷售或使用稅,這些稅款將在結帳過程中添加到買方的發票總價中。
5.2 如果買方選擇使用支付卡進行支付,且其計價帳戶的貨幣與買方訂單的貨幣不同,則可能會產生額外費用和外匯差額。這些費用和匯率超出了賣方的控制範圍。
5.3 買方可能需要在收貨時支付當地進口關稅和附加費,具體取決於交貨地點。買方負責支付買方所在國家/地區的任何進口關稅和清關費用(如適用),並與買方當地當局核實關稅和清關費用。
5.4 為了支付產品價格以及相關的運送和交付費用,買方可以選擇訂單中指定的方式之一。在任何情況下,買方均無需承擔在協議最終確定之前訂單中未註明的任何費用。
Marni 網站上提供的付款方式有:
• 1) 信用卡
• 2) 金融卡
• 3) Paypal 和 Paypal Express
• 4) Klarna
信用卡付款(包括經常性費用)透過第三方付款處理商處理。這些第三方支付處理商將收集並保留您的信用卡信息,以便處理您的付款。欲了解更多信息,請查看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5.5 若透過信用卡付款,財務資訊(例如信用卡/金融卡號碼或有效期限)將透過加密協議轉發給提供相關遠端電子支付服務的第三方,第三方沒有任何未經授權的存取。此外,除了完成與正確處理訂單相關的程序以及在因行使以下權利而發生任何產品退貨時發放相關退款之外,賣方絕不會使用此資訊:買方撤回,或在必要時防止或向警方舉報網站上的詐騙活動。在任何情況下,買方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將由賣方按照網站「隱私權政策」部分中規定的適用法律進行處理。
5.6 訂單中註明的購買產品的價格和運費將透過買方在購買時或從商店提貨時使用的付款方式收取。
5.7 買方聲明並保證
(i) 買方提供的信用卡資訊是真實、正確且完整
(ii) 買方已獲得正式授權使用該信用卡進行購買
(iii) 買方產生的費用將由買方支付
(iv) 買方將按照公佈的價格支付買方產生的費用,包括運費和裝卸費以及所有適用的稅費(如果有),無論買方訂購時網站上的報價金額如何。
產品的運輸和交付
6.1 交付所購買產品的運費應完全由買方承擔,除非賣方自行決定在提交訂單之前的某個日期實施了促銷活動,並透過網站正式傳達。
6.2 買方可自行決定在其選擇的地址接收購買的產品,或在購買國的單一品牌“MARNI”商店提取購買的產品,前提是該商店是直接管理的由Marni(“零售店”)提供並從網站上指定的商店中選擇(所謂的「精品店提貨」服務)。如果購買者選擇商店交付方式,他將透過電子郵件收到產品到達所選零售店的通知。如果買方選擇了精品店提貨服務,則可以從收到賣方發送的產品已準備好提貨的電子郵件確認之日起提取產品,因此,有可能還包括買方進行購買的當天,以及在任何情況下最多七(7) 個日曆日,包括成功完成購買的當天。當購買者前往零售店領取所購買的產品時,購買者應向銷售助理出示
(i)訂單確認電子郵件的副本
(ii)以及在領取之日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如果沒有上述 i) 和 ii) 點中提到的文件,銷售助理將無法繼續交付產品。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客戶服務將盡力聯繫買方並找到適合買方的取貨日期。但是,如果在七 (7) 個日曆日內未領取訂購的產品,則本協議應視為自動終止。因此,將無法再提取產品,產品將由所選零售店的工作人員退還給賣方。由於協議終止,買方將按賣方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償還已支付的金額。
6.3 若買方委託他人到零售店領取商品,該人除訂單確認電子郵件外,還應提交買方身分證明文件的複印件以及委託書及其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果購買者選擇精品店提貨方式,則時間和交付將與預計交付到購買者指定的地址的時間和交付相同,除非所購買的產品在訂單提交之日已在零售店有售。已提交。為了了解在買方指定的地址或選定的零售店運送和交付產品的具體方法,買方應造訪網站的「客戶服務」部分。應注意該部分中包含的內容,因為其中包含的資訊是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組成部分,因此應被視為在傳輸訂單時買方已完全了解並接受形式。
客戶關懷
7.1 買方可以透過賣方啟動的協助服務索取任何資訊。如需進一步說明,我們建議造訪網站的「客戶服務」部分。
7.2 買方可以自行決定透過電話(或賣方指定的其他聯絡方式)聯絡賣方的客戶服務,並要求業者代表買方下訂單。在這種情況下,買方將透過電子郵件收到購買已成功完成且訂單將被處理的通知。如果買方沒有收到上述確認電子郵件,則買方有責任向賣方客戶服務報告該問題,並進一步要求發送電子郵件。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買方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未收到確認電子郵件,或一般情況下買方未及時通知,賣方均不承擔責任賣方未收到確認電子郵件。對於本第 7.2 條中未進一步規定的所有事項,一般條款和條件中以及一般情況下網站上規定的規定適用於訂單及其後續階段的管理。
行使返回權的條件(返回權)
8.1 退貨權
購買者有權在收到產品或從商店提貨後 15 天內自行決定並出於任何原因退貨。若完全符合下列條件,則應視為已正確行使退貨權(「退貨權」):
• a.除透過將產品交付至零售店進行退貨的情況外,退貨表(請參閱此處) – 或買方決定退出協議的其他明確聲明 – 必須正確填寫並發送至賣方的註冊地址。在收到產品後15個日曆日內,在本一般條款和條件第1 頁上指定的辦公室,或者,如果購買者在購買時要求將產品交付給零售店,則自從該零售店領取訂單產品之日起;
• b.產品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磨損、清洗或損壞;
• C。識別標籤仍必須原樣貼在產品上;
• d.ecom 封條不得從物品上移除[看圖片];
• e.產品必須以未損壞的原包裝退回;
• F。退回的產品必須在買方通知賣方其退回產品的決定後 14 個日曆日內交付給托運人。如果購買者選擇直接前往網站上指定的位於產品交付國家/地區的 Marni 零售店之一退回產品,則購買者必須遵循以下第 8.4 條中的說明,而無需填寫任何提款表格。
8.2 透過預付費退貨標籤退貨
在不影響賣方允許的例外情況的情況下,如果滿足退貨權所需的所有條件,賣方將向買方退還退回產品的全額費用。如果買方決定使用賣方指定的托運人包裹中包含的預付退貨標籤來進行退貨,則無需填寫任何線上退貨表格,也無需說明任何理由退貨權,買方無需支付退貨費用,因為相關費用將由賣方承擔,並支付託運人提供的服務費用。雙方瞭解,如果買方決定使用賣方指定以外的托運人,則買方應自行支付退貨的全部費用。據了解,如果因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而無法接受退貨權,則賣方客戶服務團隊將聯絡買方。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將被退回,費用將由買方承擔。如果買方拒絕交付,賣方保留保留產品和與購買價格相對應的金額以及與運輸費用相關的金額的權利。
8.3 填寫線上表格返回
購買者可以選擇在「我的帳戶」或「退換貨」部分填寫直接在網站上購買的產品的退貨權請求,並說明退貨權的原因。完成此程序後,買方將收到一封確認電子郵件,其中包含新的預付退貨標籤,該標籤可用於運送要退回的產品,以替換原始運輸包裝中的產品。如果買方決定使用這些預付費標籤之一進行退貨,則無需支付退貨費用,因為相關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賣方將支付託運人提供的服務費用。據了解,如果買方決定使用賣方指定以外的發貨人,則買方必須自行支付全部退貨費用。據了解,如果因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而無法接受退貨權,則賣方客戶服務團隊將聯絡買方。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將被退回,運費將由買方承擔。如果買方拒絕交貨,賣方保留保留產品和與購買價格相對應的金額以及與運輸費用相關的金額的權利。
8.4 返回零售店
如果購買者決定將產品退回網站上指定的位於產品交付國家/地區的 Marni 零售店之一,則購買者將不承擔任何費用。買方應將退回的產品以交付時的原包裝交付給所選零售店的銷售助理,並在零售店提供訂單確認電子郵件中的訂單編號參考(這將允許在收到產品後十四(14)個日曆日內驗證訂單是否是在官方www.Marni.com 網站上購買的。賣方授權買方退貨所在零售店的銷售助理檢查買方退回的產品,以核實第 8.1 條中提及的行使撤回權的所有條件(除了信函(滿足上述 a) 和 (f)) 要求。如果買方決定啟動本段中設想的退貨程序,則必須親自出現在零售店,以便銷售助理檢查產品所需的時間。如果發現滿足這些條件,銷售助理將立即退還給買方。接受退貨權後,買方將收到一封確認電子郵件,除非由於賣方和/或銷售助理無法控制的原因(例如但不限於不可抗力、故障 – 甚至臨時 – 硬體或軟體設備)。賣方將根據買方購買退回產品時使用的付款方式進行退款。如果退貨要求未被接受,產品將立即退還給買方。如果由於未滿足上述第 8.1 條規定的條件而導致退貨權失敗,且買方拒絕退回產品,則賣方保留保留產品和與購買價格相對應的金額的權利。
8.5 客戶服務退貨
買方始終可以在賣方客戶服務團隊的協助下退回產品。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的客戶服務團隊將直接在系統中輸入退貨要求,並註明要退貨的產品。完成此程序後,買方將收到一封確認電子郵件,其中包含新的預付退貨標籤,該標籤可用於運送要退回的產品,以替換原始運輸包裝中的產品。然後產品將直接退回至賣方倉庫。在不影響賣方允許的例外情況的情況下,如果滿足上述第 8.1 條規定的退貨所需的所有條件,賣方將向買方全額退還退回產品的價格。據了解,只有使用賣方提供的發貨人和相關退貨標籤時,買方才不會承擔退回產品的任何運輸費用。雙方瞭解,如果買方決定使用賣方指定以外的托運人,則買方將承擔退回產品的運輸費用。如果由於未滿足上述第 8.1 條規定的條件而導致退貨權失敗且買方拒絕退回產品,則賣方保留保留產品和與購買價格相對應的金額的權利。
報銷的時間和方式
一旦賣方收到退貨權並驗證了上述第 8.1 條中規定的所有要求,買方將收到一封確認接受退貨的電子郵件。無論買方使用何種付款方式,賣方都將盡快(在任何情況下)自賣方了解買方權利之日起十四 (14) 個日曆日內啟動退款一旦確認提款符合一般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條件,即可退貨。
償還應付金額或在任何情況下退還買方購買產品所支付金額的實際時間取決於所使用的付款方式。
據了解,如果退貨權是在網站上指定的產品交付國家/地區的零售店之一進行的,根據第 8.4 條,退款將立即通過用於退貨的付款方式獲得授權。購買。
托運人
買方可以使用產品交付包裝內預先列印的標籤或發送到買方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提出撤回請求)的標籤,透過賣方指定的快遞公司運送需要退貨的產品,而無需承擔任何費用。由賣方客戶服務團隊或透過線上表格處理。買方可以聯絡相關托運人安排產品領取。如果買方決定使用賣方指定以外的托運人退回產品,則買方必須承擔產品的運輸費用以及產品在退貨過程中遺失和/或損壞的風險。運送。
有缺陷的產品 – 保修
如果賣方銷售的產品有製造缺陷或任何其他所謂的合格缺陷,買方應透過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聯繫線上協助人員,地址如下:[email protected]。
買方有權自行選擇透過修理或更換將產品完全恢復到符合要求,且買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這些補救措施中的一種在客觀上是不可能的或與另一種相比過於繁瑣,則買方可以獲得產品價格的適當降低,或獲得退貨權。為了行使退貨權,買方必須致電 888 970 9774 聯絡 Marni 客戶服務部。如果買方在產品交付之日起 24 個月內未向賣方報告所稱不合格的情況,則買方將失去這些權利。
如果買方因涉嫌不合格而要求維修或更換產品,則需承擔將維修或更換的產品退還給賣方的運費,以及將維修或更換的產品退還給賣方的所有費用。買方留在賣方。
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12.1 本網站提供的所有產品均以「現況」提供,不附有任何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任何
(A)適銷性保證;
(B)針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保證;
(C)防止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保證;無論是法律、交易過程、履行過程、貿易慣例或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某些司法管轄區限製或不允許默示或其他保證的免責聲明,因此上述免責聲明可能不適用於買方。
12.2 本網站及其內容和服務均以「現況」免費提供,並視可用性而定。賣方對網站、其內容或服務不提供任何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連續性、不存在中斷或運行錯誤、防止有害程序(如病毒、錯誤、惡意軟體等)的任何保證。 ) 以及針對特定目的的充分性,並且賣方明確排除任何上述保證。由於服務免費提供,賣方承諾確保透過網站提供的資訊準確且最新。但是,賣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保證此類資訊的準確性或此類資訊沒有錯誤或遺漏,並且賣方明確排除與此相關的任何保證或責任。
12.3 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對您或任何第三方因由此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和/或相關的繼發性、間接性、偶然性、特殊性、懲戒性、懲罰性或加重的損害、利潤或收入損失或價值減少承擔責任。與違反這些條款有關,無論
(A)此類損害是否可預見,
(B)賣方是否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C)法律或衡平理論(合約、侵權或否則)索賠所依據的。
12.4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賣方的唯一且全部最大責任以及買方因任何原因而獲得的唯一且排他性補救措施均應限於買方為其透過網站訂購的產品支付的實際金額。
12.5 上述責任限制應:(i) 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適用,並且(ii) 不適用於(A) 因我們的重大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而導致的責任以及(B) 由於我們的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而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來自我們的行為或不作為。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其提及的任何文件,以及由此或它們提及的任何文件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無論是合約性的還是非合約性的,均應受所在州的美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買方有其住所。
修改和更新
買方接受購買時發布的版本中的一般條款和條件,並參考其中包含的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賣方保留不時修改一般條款和條件的權利。一般條款和條件的修改不適用於修改之前下的訂單。
通知
15.1 賣方可以根據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透過以下方式向買方提供任何通知:
(i)向買方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訊息,
(ii)透過在網站上發布資訊。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的通知將在賣方發送電子郵件時生效,而我們透過發佈到網站提供的通知將在發布後生效。購買者有責任保持您的電子郵件地址最新。
15.2 除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明確規定的以外,為了根據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向賣方發出通知,買方必須透過以下方式聯繫賣方:透過專人遞送、隔夜快遞或掛號信或掛號信郵寄至MARNI USA CORP ,稅號52- 2347240,註冊辦事處位於紐約(美國)220 West 19th St. 11th Floor。賣方可以透過在網站上發布通知來更新通知地址。透過專人遞送提供的通知將立即生效。透過隔夜快遞提供的通知將在發送後一個工作天生效。透過掛號信或掛號信提供的通知將在發送後三個工作天生效。
第三方
其他人均不享有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本合約是您和我們之間的。任何其他人均無權執行其任何條款。
可分割性
如果一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部分被視為非法、無效或因任何原因無法執行,則該條款應被視為與這些條款分開,並且不會影響條款中任何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棄權
賣方的棄權不得被解釋為放棄任何訴訟或後續違反任何條款的行為。
完整協議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包括任何納入的條款或政策)構成買方和賣方之間關於買方購買產品交易的完整協議。